瓮安法院远程调解系统
文章来源:贵州频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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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0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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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瓮安县法院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时隔两年的汽车租赁协议纠纷案件。与普通开庭不同的是,该案是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并调解的一起纠纷。
该案中,原告为瓮安县某汽车租赁公司,被告为冯某峰。被告2018年4月29日在原告处租赁了一辆汽车,约定租车费用为每天380元。用车9天半后,被告将汽车交还给了原告,结算租车费用为3680元。由于当时被告没钱,于是向原告出欠条一张,载明被告欠原告租车费用3680元。之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680元,尚欠2000元租车费用未付清,一拖便是两年有余,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瓮安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被告到外地务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,瓮安县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与原告取得了联系,并提出了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的建议。在得到了双方的赞同后,遂决定采用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审理。
庭审中,瓮安县法院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连线,确认双方身份、告知双方权利义务、查清基本事实、并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,征询双方意见后达成了调解协议,被告同意按约定时间支付剩余款项给原告。这是瓮安法院推进为民、便民、利民措施的生动实践,通过网络在线视频调解既可以减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诉累,又缩短了诉讼时间,降低诉讼成本。